摘 要:心理教育是德育的基础。德育应当注重情感因素,构建情感德育,把认知模式转变为情感模式;德育应吸取心理教育的原则、方法,注重学生思想状况和个性特征,提高德育实效;要以情暖人,预防心理疾病,培养学生的健康人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长期以来,德育工作局部的失效及其疏远性一直是德育的痼疾,是困扰广大德育工作者的难题。我们注意到:在德育工作者不断探寻新的方法、观念和丰富德育内容的同时,心理教育以其巨大的亲和力显现出勃勃生机,并给德育的发展以强劲的推动。本文着重从心理教育的特点以及其与德育的关系出发,探讨一下心理教育对德育的启迪。
一、构建情感德育,把认知模式转变为情感模式心理学认为,情感是指个人依据一定的思想观念和道德标准去评判自己和别人的行为时所产生的一种情绪体验。情感德育是相对于认知德育模式而言,它要求德育工作者把情感贯穿于德育过程的始终,提升层次,关注实效,实现心质的飞跃。
目前学校的德育主要是知识性德育,即通过对道德知识的学习来提高学生的道德认识,强调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行为规范教育,提倡雷锋精神,外在的形式化教育多。平时考察时,偏重于考查学生德育知识的掌握程度,注重学生的行为是否合乎规范,而没有注重学生的内在情感和信念是否发生了改变及日常活动中有道德情感支持的、发自内心的、内化的东西。如:诚实、公正、分享、爱心、合作、自尊心、责任感、利他、同情以及对人的尊重。这些并没有真正作为学校的德育目标之一而受到关注。实际上,德育的根本任务,是在于影响人格、形成德性。知识性德育是很难实现德育目标的。目前在许多学校,学生对说教式的德育有不同程度的反感情绪,有的学生因此还形成了“双重人格”:他可能已经掌握了道德的有关知识,但却同样会做出某些不道德的行为,有些学生能说一套道理,可一旦面临现实道德情景时,却难以付诸道德行为或不知所措,从而导致思想品德的游离现象。造成目前学校德育这种局面的重要原因,主要是长期以来我们忽视了情感在德育中的价值。
德育的本性在于培养有社会生活能力、有主体精神、能主宰自己的“人”,个体的德性形成,是不可能仅仅通过认知层面即“关于道德”知识的掌握而实现的。道德学习与科学学习是不同类型的学习。道德具有情感性,与心理教育一样,它在转化人的品德时,必须要有情感的认同、接纳。否则,道德是不会真正内化为人的品德的。只有以情激情,以理寓情,才能唤起学生情感的共鸣。显然,德育的实效并不取决于道德知识的多少,而在于教育者道德观念的挚爱真情如何。
在德育中,情感是道德学习系统中非常活跃、非常重要的心理因素之一。情感是道德认识的起点,情感一体验型是道德学习的主要方式,情感是道德行为的动力、情感调节道德发展的方向。情感参与在课堂教学中起着催化剂的作用,是学习者真正投入参与课堂学习活动的前提条件。孔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教学法一旦触及学生的情绪和意志领域,触及学生的精神需要,便能发挥其高度有效的作用。反之,如果教师不想办法使学生产生情绪高涨和智力振奋的内心状态,就急于传授知识,那么这种知识只能使人产生冷漠的态度,而使不动感情的脑力劳动带来疲劳。
因此,德育一定要以知为基础,情为中介,由“身入”变为“心入”,将马克思主义知识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转化为学生的主体情感,培养“信”,并在“意”的强化下,将内在的“信”在实践中表示,指导自己的行为实现。它一方面要求教学内容的情感,重视以情激知、情理交融。教师在教学中要有美好的情绪和饱满的热情。教学内容要真实可信,具有时代感。要善于从那些社会性强、时代色彩浓郁、贴近学生生活的素材中,撷取具有“新”、“近”的典型事例,融人到道德理论、道德规范之中,使学生感到德育课具有情趣和生命力。教师尽可能运用各种教学手段,拨动学生的情感之弦,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和动机,以达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目的。另一方面是对教师的情感要求,教师应当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完善提升自己的人格形象和修养,以自己的人格力量感召学生,从深层次上增强吸引力,达到“亲其师而信其道”的效果。